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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那家伙阴魂不散地黏了过来,穿着花衬衫的男人远远看过去,像热带鱼缸里最骚包的那条斗鱼。

珊瑚粉与芭蕉绿交织的图案间,还顽强地绽开着几朵荧光黄的向日葵。

椰子树影里,摆出杂志男模姿势的商时序斜倚树干,花衬衫领口敞着三道扣子,骚气得简直让人不想直视。

李兀其实当初认识商时序的时候,他还不这样,体贴,幽默,风趣,大方,还有个非常烫手的标签,钻石王老五。

之前他会体贴地帮李兀挡开递来的酒,说话时总保持着令人舒服的社交距离,衬衫袖扣都非常规规矩矩地扣着。

现在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当初那个端方绅士应该在他们蜜月游艇上,顺着发动机的尾流漂进大西洋了。

李兀目不斜视夹着书往前走。

“兀兀,”

商时序快步追了上来,“你刚才干嘛装看不见我啊。”

李兀把书往怀里紧了紧,否认说:“我没有啊,我是真的没有看见。”

突然商时序忽然弯腰凑近,鼻尖几乎蹭到李兀耳侧,目光狐疑地盯着他手里那本书:“你怎么拿这本书出来了?”

李兀看着自己手里的《存在与虚无》。

“随便拿的。”

李兀皱眉往后仰,书脊硌在两人胸膛之间,“有问题吗?”

这本是李兀最喜欢的一本书,充斥着关于人和自由的论述,非常具有哲理与辩证思想。

“人是自由的,人即是自由”

,李兀最喜欢这句话了。

商时序摸着下巴说:“不对劲,兀兀,你真的很不对劲。”

他这几句话带着某种猎犬嗅到气味的笃定。

李兀被他看得有些发毛,说我要回去了,你别在外面乱逛,要是被海浪拍走了,没人救你。

商时序突然握着李兀的手,而后伸手拉开李兀的衣领,往李兀的侧颈瞥了一眼,就那么一眼,商时序顿时跳出老远,而后大叫说:“到底是谁?”

李兀捂住颈侧咬痕,心想商时序怎么这么敏锐,他都捂得这么严实了,还能看出来,难不成商时序有透视眼。

其实事实是,商时序很早就发现李兀一直有个习惯,但这个习惯他不知道是李兀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有,还是一直都有。

以前李兀每次跟他大睡而特睡过后,就像变成一滩浸透春水的软绸,眼尾泛红,瞳孔里蒙着层湿漉漉的雾。

非常惹人怜爱,恨不得让人精神勃发再来一次。

那种浑身散发着被彻底疼爱过的糜软气息,像株离不开温床的缠人藤蔓。

那时的李兀好像天生就适合呆在床上,锁在金笼丝绸里,用最柔软的绒包裹着。

但是没过多久李兀就一定会拿出他这本书,每次看过都仿佛做了一场灵魂大保健,就又恢复了一种很纯净很天真的感觉。

商时序都觉得很神奇,还专门研究过这本书,想看看到底有什么魔力,不过每次都没能坚持过第一章。

总之那种媚态突然就消失了,李兀的眼神重新清澈得像是山涧初融的雪水,仿佛之前呜咽纽动的是另一个人。

承欢的也是另外一个人。

商时序没告诉过别人,自然他不会告诉李兀,他这种这种圣洁与放浪的切换反而更催生破坏欲,只会让人更想弄坏他,弄脏他,想彻底占有他打上自己的标记。

越想把他重新拖进欲望的泥潭。

商时序很多次叼着烟在阳台看他读书,不打扰,就静静地看着,喉结反复滚动。

他看到李兀穿着浅色的亚麻衬衫,午后的阳光斜穿过百叶窗,把他整个人笼在一层毛茸茸的光晕里。

他蜷在窗边的懒人沙发里,膝盖上摊着本厚厚的书。

黑发被阳光衬得颜色都褪了,发丝垂在额前,随着翻书的动作轻轻晃动。

睫毛在眼下投出细密的阴影,连呼吸都轻得听不见。

凤凰山本来就安静,这是商时序专门选的婚房,偶尔有吵闹声都像是被这圈阳光过滤了似的,到李兀身边就失了效力。

他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待着,仿佛哪怕现在天塌下来,他也能继续翻过这页书。

商时序其实之前还算克制,他不知道多想看着那些端庄的字句被李兀失控的眼泪晕开,让他在道德的扉页留下欢愉的指痕。

脏东西就是想吸食一些干净的灵魂存活,所以李兀对一些人渣败类就是有天然的吸引力。

李兀这种矛盾的美,对于活在阴沟里的人来说,就像黑暗中突然亮起的明月光。

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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