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汉武!朕的冠军侯!(2 / 13)
无须向那些军事家解释什么!青出于蓝而更胜于蓝的天纵奇才不需要打怪升级,也不需要外挂加持,更不用什么人海战术。
直接就是带着自己的人放马过去,犹如一道闪电,让匈奴来不及躲闪,不给他们反应时间奇迹就已经诞生。
让战争还没有开始。
就结束。
这就是属于霍去病的独特作战方式。
行军的迅速和突然性是战争的灵魂,将其发挥到极致,足以扭转一切人数上与地形上的劣势。
世间战法浩瀚无穷,但万变不离其宗,只一个“快”字就能胜过所欲,霍去病可谓是掌握了战争的真谛。
霍去病的闪电战作战方略是对大汉帝国战术观念的革新,其迂回纵横,穿插包围,以极快的速度完成战略。
穿插,进行战术合围,从薄弱的环节入手对其进行毁灭性的打击,这些即便是到了后世也是依旧有用的战法。
其先进的战略思维着实超前。
他不学兵法。
因为他的思想就是最为厉害的兵法。
这是一个完美的武将。
也是为什么《汉武大帝》当中的霍去病,会遭到很多真正懂得历史的人诟病的原因,后世所谓的“作家”认为他这一生只是他口中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只有一场场无敌的战绩,没有戏剧性所以不够精彩。
因此。
这些家伙总是喜欢为霍去病添加一些风流韵事。
写他儿女情长。
可诸不知他们笔下的人压根就变了样。
真正懂得霍去病的人,不会胡编乱造他的风流韵事,因为这一部分根本不存在;不要用普通人的标准去束缚这个此间的少年。
他不是那样的凡夫俗子,他的故事只需要纯粹,一如他在做些所有功绩时的初心,如此便已是人间最精彩的传奇。
或许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这是历史,他是霍去病,唯一的霍去病,而不是那虚无渺茫的虚构人物。
他是长安城里喜爱吃喝,风度翩翩的少年郎,也是战场上意气风发的冠军侯。
饮马翰海。
封狼居胥。
西规大河。
列郡祈连。
是他全部的人生。
也是历史上最为闪耀的功绩。
这些过去在文字传承,笔墨记载中流传不朽,他的精神也是一种难道的传承。唯有透过这真实的过去才能看到。
看见年幼的他桀骜不驯。
年少的他跃跃欲试的要上战场。
看见作为将军的他孤军深入匈奴腹地斩杀匈奴王族。
再看见意气风发的他登临瀚海于狼居胥山祭拜天地。
君不见茂陵密迩将军冢!
石马至今踏胡虏!
大汉几百年的国运,所有的豪气干云都给了霍去病。以至于千年过去,在世人眼中的霍去病依旧是风采仍然。
一个战士最好的归宿。
就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被最后一颗子弹打死。
霍去病唯一没有享受到的荣耀便是如此,他一生征战全是史书级惊天大胜,留给大汉的是一个辉煌而又璀璨的时代。
而对于匈奴人而言。
便是终止与二十四岁的霍去病,没能让他们有任何报仇的机会。
那个一次次羞辱匈奴,击败匈奴,同化匈奴的汉人,哪怕是在人生的最后,都让匈奴人感觉少年在向他们嗤笑。
想赢我,那就跟我去地狱?
……
霍去病在后世最大的黑点,来自于司马迁老古董的记载——少而侍中,贵,不省士。其从军,天子为遣太官赍数十乘,既还,重车馀弃粱肉,而士有饥者。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事多此类。
司马迁的史书说了,霍去病这个人有富贵病,不体恤将士。士兵都饿肚子了,霍去病还把吃不完的肉扔掉。
这个事情确实有。
在外打仗毕竟是相当辛苦的。
尤其是在大漠地区。
不知道有多少去川藏线旅游过的人,在那里玩上十天半个月回来都累脱了,更不要说是去带兵打仗那更是辛苦。
因此。
汉武帝担心霍去病和将士们在外吃苦受罪,所以每一回都会准备几十车好吃的肉,让霍去病出征的时候随军带出去。
霍去病对待这些食物的处理方式很有意思,连看都不看,带到大漠之后就发臭了,然后随便找个地方一扔。
都知道兵马未动粮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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