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议军规肃腐弊 立纲纪护民生(3 / 7)
才能推进。比如都监司要查步军某军的后勤贪腐案,要是士兵代表认为‘调查范围漏了旅级单位’,提出反对,那方案就不能执行,必须补充旅级单位的调查计划,直到士兵代表认可为止。绝不让少数人说了算,绝不让监督变成‘走过场’。”
来自步军的都督赵山河这时举手提问,他穿着深绿色的步军制服,袖口的军衔标志是一颗金星,代表着步军都督的职级。“李刚同志,我有个疑问:双重领导固然能防干预,但会不会导致权责不清?比如都监司查步军的一个贪腐案子,兵谈议会觉得‘案情不严重,先搁置,等训练结束再说’,都察院监察局觉得‘必须立刻查,晚了证据就没了’,这时候听谁的?总不能让案子一直卡着吧?”
赵山河的问题说出了不少军队都督的担忧,大厅内的目光都集中到朱静雯身上。朱静雯站起身,手里拿着方案的附则,语气坚定地回应:“这个问题我们早有考虑,方案附则里明确了‘争议裁决机制’:若兵谈议会与都察院监察局对案件处理有分歧,需提交全国议事会的‘军民监督小组’裁决。这个小组由5名工农代表、3名士兵代表、2名法律专家组成,都是与军队无利益关联的第三方——工农代表从黄村、罗马加盟省等非军事驻地选拔,士兵代表从基层连队选拔,法律专家从大理寺退休法官里挑选。裁决结果必须在礼部官网公示7天,无百姓异议后方可执行,既不让反腐‘卡壳’,也不让权力‘越界’,确保每一个案子都查得明、判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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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山河点点头,又问:“那五军纠督司和都监司是什么关系?会不会重复监督,给基层军队添负担?比如步军的纠督司查了一次后勤采购,都监司又来查一次,基层军官光应付监督就没时间搞训练了,这可不行。”
李刚笑着解释:“这点我们考虑得很细,两者是‘上下联动’,不是‘重复叠加’,分工特别明确。五军纠督司是都监司的‘延伸手臂’,负责本军种的日常纪律监督,比如检查士兵是否遵守军规、军官是否滥用职权、日常物资发放是否到位——像步军士兵的鞋子发没发、炮军的炮弹防潮剂够不够、飞军的机油质量合不合格,这些‘小事’都归纠督司管,发现问题当场纠正,不用麻烦都监司;都监司则负责重大贪腐案件的查处,比如涉案金额超10万明币、涉及校级以上军官的案子,或者纠督司查不了、不敢查的案子,比如纠督司发现某步军军长涉嫌贪腐,职级比自己高,不敢查,就必须移交都监司,由都监司联合都察院监察局一起查。”
他举了个具体例子:“比如炮军纠督司日常检查时,发现某炮团的炮弹引信采购价格偏高,比市场价格贵了3万明币,可能有问题,但涉案金额不大,纠督司就可以直接调查,找采购官问话、查账本,要是查实采购官吃了8000明币回扣,直接上报炮军都督,把人撤了、罚了就行;但要是查下来发现,这个采购官还涉及其他案子,总金额超了10万明币,而且背后有炮军师长撑腰,纠督司压不住,就必须移交都监司,由都监司派专员来查,这样既不耽误日常监督,也能管住‘大鱼’,不会让基层负担太重。”
这时,来自飞军的士兵代表王勇起身。他今年二十三岁,是飞军某团的侦查兵,去年曾举报过连队指导员克扣伙食费,结果被指导员找借口罚了三天站,最后还是通过工农代表把情况反映上去,才解决了问题。“俺想问下,军、旅、师、团的都监分司和纠督分队,会不会还是军官说了算?俺们士兵说话算不算数?”王勇的声音有点紧张,手里攥着衣角,“比如俺之前举报指导员,要是分司里都是军官,俺肯定不敢说,说了也没人管,到时候还得受欺负。”
王勇的话说出了很多基层士兵的心声,大厅内的士兵代表都纷纷点头。卡洛立刻接话:“这点必须写死在方案里!都监分司里,士兵代表的比例不能低于30%,而且分司的负责人,必须有一名是士兵代表担任,不能全是军官;纠督分队要每天和士兵同吃同住、同训练,晚上就睡在士兵宿舍,白天跟着一起出操,士兵有啥话、有啥问题,随时能找到人说。要是发现军官压制举报,比如扣士兵的举报信、找借口罚士兵,士兵代表有权直接向都监司汇报,不用经过本级军官,哪怕是军长、旅长拦着也没用——都监司要专门开一个士兵举报专线,24小时有人接,谁拦着举报就查谁!”
朱静雯补充道:“不仅如此,方案还规定:任何军队单位,都不能以‘军事机密’为由拒绝监督。比如后勤采购的报价单、装备的验收报告、军官的出差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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