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绥化市《北林区》(2 / 7)
绥化城区与望奎县,部分路段可直达四方台古遗址,方便游客参观。
张维镇
张维镇位于北林区北部,距城区约28公里,北与绥棱县交界,地处平原地带,土壤以黑钙土为主。核心产业为农业,是北林区重要的大豆、玉米生产基地,同时发展特色养殖,以生猪、肉牛养殖为主,部分养殖场实现规模化经营;镇内有张维镇农贸市场,是周边乡镇农产品集散点之一。交通依靠县道x010,可衔接哈伊高速,公路网络覆盖各村,便于农产品运输与居民出行。
东津镇
东津镇位于北林区东部,距城区约18公里,东与庆安县相邻,滨北铁路穿镇而过,是北林区东部交通节点。核心产业为农业与物流,农业主产水稻、玉米,依托铁路优势发展农产品物流,镇内设有东津火车站货运点,主要运输粮食与农产品;同时利用铁路周边空地,建设小型仓储设施,服务周边农户。镇内有东津灌区,保障水稻种植灌溉,交通便捷,铁路与省道S203并行,可快速直达绥化城区与庆安县。
二、历史沿革与文化脉络
历史沿革:从古代部族到现代城区
北林区历史可追溯至远古时期,帝舜至商周时期,此地为秽貊族活动领地,是东北地区早期少数民族聚居地之一;秦汉时期属北扶余管辖,魏晋南北朝时期归豆莫娄属地,隋唐时期纳入黑水靺鞨势力范围,受唐朝忽汗州都督府间接管辖;辽代时为女真族居地,归属东京道(辽代地方行政单位),金代属上京路会宁府,是金代女真族核心活动区域之一;明代时归属奴尔干都指挥使司,朝廷在此设卫所,加强对东北边疆的管理。
清代是北林区开发的关键时期,乾隆、嘉庆年间,朝廷逐渐放宽“闯关东”限制,中原汉族百姓陆续迁入此地开荒定居,清同治元年(1862年),此地正式形成集镇,因早期有三个圆形林子分布,得名“北团林子”;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朝廷在此设绥化理事通判厅,取“吉祥安顺”之意定名“绥化”,标志着此地正式纳入县级行政建制;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绥化理事通判厅升为绥化府,管辖范围扩大,成为松嫩平原东部重要行政中心。
近现代以来,中华民国2年(1913年),绥化府改设绥化县,归属绥兰道;1945年绥化解放后,先后归属绥化专区、松花江专区;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绥化县撤县设市(县级),仍属绥化地区行政公署;1999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绥化地区和县级绥化市,设立地级绥化市,原县级绥化市改设为北林区,沿用至今,成为绥化市中心城区。
文化特色:红色、少数民族与非遗的多元融合
北林区文化底蕴深厚,形成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与非遗技艺交织的特色脉络。红色文化方面,境内有多处抗日时期遗址,如飞机堡侵华日军遗址,是日本侵华的历史见证,如今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有学校、机关单位组织人员参观,铭记历史;此外,北林区在解放战争时期是松江省重要的支前基地,当地群众曾积极参与粮食筹集、物资运输,为东北解放作出贡献,相关历史通过区文化馆展览、口述历史记录等形式得以保存。
少数民族文化以满族文化为核心,作为绥化重要的满族聚居区,北林区保留了丰富的满族习俗,如满族秧歌、满族婚俗等。满族秧歌不同于传统汉族秧歌,舞者多身着满族服饰(旗袍、马褂),动作融入骑射姿态,伴奏以唢呐、锣鼓为主,节奏欢快,每逢春节、元宵节,绥胜满族镇、永安满族镇等地会组织秧歌队巡游,吸引群众参与;满族婚俗中“跨火盆”“射三箭”等仪式,如今在部分民俗体验活动中可看到,成为展示满族文化的重要载体。
非遗文化方面,北林区拥有多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非遗“北林泥河陶”产自境内泥河沿岸,以当地特有的粘土为原料,经手工捏制、高温烧制而成,成品多为茶具、摆件,表面刻有松鹤、山水等图案,兼具实用与艺术价值,目前有专人传承技艺,并在区文化馆设立展示区;市级非遗“天艺信风筝”制作技艺历史悠久,风筝造型以龙、凤、蝴蝶为主,部分大型风筝需多人协作放飞,北林区因此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风筝之乡”,每年春季会举办风筝放飞活动,吸引周边爱好者参与。
三、历史人物与遗址
历史人物:深耕地方的实干者与文化传承者
1. 王敬先(1915-1998):农业技术推广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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