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衙署争锋(3 / 4)
前夜西北风大作,火星溅入粮堆,引发自燃,仓吏周茂及众役夫众口一词,现场痕迹亦与风势走向大致吻合。莫非阁下以为,那周茂有胆量欺瞒官府,伪造现场不成?他不过一区区仓吏,何来此等泼天大胆?”
慕容农将面前记录轻轻推前少许,指尖点在其中几行字上:
“县君请看,你们县衙初步勘验,火场之中,焚毁最烈者,并非临近大门、当风口的粮囤,反而是背靠南墙、处于上风位的几处粮堆,其焦炭化深度竟达三尺有馀,此为一疑。”
他又指向另一处:
“再者,守仓役夫何某证言,曾隐约见南墙根底有异样火光窜起,非是自上而下蔓延。而大门附近粮囤,虽表层碳化,内里却多有保全。若依常理,风借火势,火助风威,大门处当为火头最先抵达、焚烧最重之处,岂会反而轻于背风之南墙?此为二疑。”
苻登眉头皱得更紧,粗声道:
“风势变幻,岂是人力所能精准预料?或许当时风向有瞬间紊乱,或许粮堆内部因堆积年久,产生积热,自内而外燃起。此类情形,往年并非没有先例。至于役夫证言,乡野村夫,惊慌之下,目击难免有误,岂可尽信?”
“县君所言,亦在情理。”
慕容农微微颔首,却并未放弃。
“然,农曾翻阅旧档,去岁关中亦有数起粮仓‘自燃’案,皆以天灾结案。然其现场记录,多有类似矛盾之处。农以为,事出反常必有妖。纵使风向有变,积热自燃,其燃烧痕迹亦应有其内在规律可循,绝非如此违背常理,更何况……”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卷宗上一处不甚起眼的记录,那是负责初步清理火场的差役随手记下的一笔:
“有役夫提及,清理南墙根下灰烬时,似嗅到过一丝非谷物燃烧的异样气味,然当时并未寻得明显异物,故未加载正案。此等细微末节,虽不足为凭,却亦是一线索。”
“异样气味?”
苻登冷哼一声,语气已带了几分讥讽。
“慕容五官,莫非你要凭这捕风捉影的‘一丝气味’,便要推翻本县已然审结的案子?还要大动干戈,重启调查?若因此等小案兴师动众,延误了其他公务,上头怪罪下来,是你担待,还是本官来担待?”
他站起身,魁悟的身形在灯光下投下巨大的阴影,几乎笼罩了半个值房,缓了缓语气:
“慕容贤弟,你乃鲜卑贵胄,太学高才,陛下亦曾嘉许。然这刑名钱谷之事,讲究的是证据确凿,程序稳妥,而非凭空臆测!某在长安令任上多年,深知地方胥吏办案,或有疏漏,然我治下诸曹并非庸碌之辈,既已审结,必有其依据。你我若强行插手,非但未必能查出子丑寅卯,反易惹得地方非议,说我等堂官不信任下属,扰乱行政。依某之见,此事就此作罢,即刻结案上报罢!”
慕容农也随之起身,与苻登相对而立。
他身形虽不如苻登魁伟,然挺立如松,自有一股不容忽视的气度。
值房内灯火跳跃,将两人对峙的身影投在墙壁上,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苻县令!”
慕容农声音提高了几分,清朗中透出坚持。
“本官非是臆测,乃是依据卷宗记录,发现疑点,依律提出复核之请。刑名之事,关乎人命律法,岂能因案小或时局艰难,便草率处之?《秦律》有云:‘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治谅而得人情为上。’今案卷记录与常理相悖,痕迹矛盾,证言存疑,若置之不理,岂非有违‘得人情’之本?纵使九十九案无误,倘有一案因我等疏忽而致冤抑或纵恶,便是失职!”
他目光灼灼,直视苻登:
“农知县君以军国大事为念,然正因大局为重,更需法令清明,吏治肃然。粮仓乃国本所系,若此案果真有诈,乃吏员监守自盗,继而纵火掩盖,则今日可烧三百石,明日安知不会祸及他处千石、万石?蛀虫不除,基石松动,于大局何益?农恳请县君,允我调阅长安县仓近年出入帐目,并亲赴火场,再做勘验。若确系农多虑,查无实据,农愿一力承担延误之责!”
“你承担?”
苻登怒极反笑,手指几乎要点到慕容农鼻尖。
“慕容农!莫要以为陛下赏识,便可任性妄为!某再说一次,此案已结!无需再查!你可知那周茂何人?其妹乃左将军窦冲的爱妾!你无凭无据,仅靠些许不合常理的痕迹便要翻案,可知会得罪多少人?引发多少不必要的麻烦?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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