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七七和阿斗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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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不是那种怕累的人。天还没亮,她就能从床上爬起来,顶着寒风去赶第一班公交;工地上尘土飞扬,她戴着安全帽、手套磨破了也不吭声。饭可以随便扒两口,水可以喝凉的,活儿再苦,她都能咬牙扛下来。可她受不了那种眼神,那种被人指着鼻子骂、被人甩脸子、被人当成空气一样的轻视。她不怕流汗,但怕流眼泪;不怕手上起泡,但怕心里起疙瘩。你可以让她干最脏最累的活,但别让她受一点委屈。她宁愿腰弯到地上,也不愿心低到尘埃里。七七愿吃苦,不愿吃气——这是她最后的倔强,也是她给自己留的一点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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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七七不是那种一眼就让人记住的姑娘。镜子里的她,鼻梁不高,肤色黯沉,笑起来时嘴角微微歪斜,连她自己都习惯在快门按下的瞬间别过脸去。小时候,邻班的男生追着她喊丑丫头,她低着头一路跑回家,把眼泪藏在雨后的泥水里。那时候她就知道,美貌是别人的通行证,而她只能攥紧一张写着的旧船票。

可世界终究没有辜负她。因为长相平平,她学会了先把目光放在别人身上:公交上,她给抱婴的母亲让座;深夜里,她替隔壁独居的老人扛一袋米;同事忘带伞,她把自己的伞递过去,自己冲进瓢泼大雨。她像一盏并不华丽的路灯,站在街角,默默把光洒向每一个经过的人。有人说她傻,她笑笑:我没玫瑰好看,总能学玫瑰把刺收起来吧。

后来,她谈恋爱了。对方在一次争吵中冲她吼:你这么丑,除了我还有谁要你?七七没有哭,只轻轻回了一句:我很丑,可我很温柔。那温柔不是软弱,是她千疮百孔后仍选择相信的倔强,是她用善意磨出的锋芒。第二天,她收拾行李离开,把钥匙放在桌上,像把一段嘲讽关进过去。

再后来,她在小城开了间花店。招牌是自己写的,字迹不漂亮,却端端正正——丑丑花屋。顾客推门而入,总能先看到她递上的一杯热茶,再看到她耐心包扎的花束。有人问她为什么生意越来越好,她笑着说:花会枯萎,温柔不会。

夜幕降临时,她关好店门,抬头看见玻璃橱窗里映出自己的影子:还是那张平平无奇的脸,却带着安静笃定的光。她终于明白,美丽可以天生,也可以自生;长在心底的那份柔软,才是谁也夺不走的妆容。

于是七七继续走在路灯亮起的小巷,风把她的发梢吹得凌乱,却把她的笑容吹得清澈。她不再急着躲避镜头,也不再害怕别人目光。她依旧是那个姑娘,却用一路的温柔,把自己活成了许多人心里最好看的一道风景。

七七的小有才

七七的小有才,像墙角悄悄冒头的二月兰,平日里谁也看不见,可风一吹,它便摇出一片紫生生的光。

丈夫阿斗原先是不觉着她有甚本事的。阿斗人老实,手艺也只够修个自行车,对二字的想象,停留在电视里那些弹钢琴、背圆周率的神童。娶七七,是因她肯替自己照顾病母,不嫌他穷。婚后三年,他习惯把工资往桌上一放,任她收拣;习惯在哥们儿面前哈哈笑:我家七七?长相安全,省心!

直到那个暴雨突至的傍晚。

阿斗蹬着三轮回来,远远看见自家门面房门口围了七八个人,都举着手机。他挤进去,只见屋里积水过踝,电线乱闪,众人不敢冒进。七七正挽着裤腿,蹲在桌板上,左手绝缘钳,右手接线板,三下五除二把主闸拉下,火花一灭,水泵顺势地启动。乌水哗哗往外排,众人齐声叫好。阿斗愣在门口,第一次发现老婆那截被泡得发白的脚踝竟有些耀眼。

第二天,隔壁网吧老板拎着两条软中华找上门:嫂子,昨晚要不是你,我那一屋机器全报废!这点心意你收下。阿斗搓着手,只会重复应该的、应该的,却见七七擦了擦手上的油渍,笑着推回去:机器没事就好,烟拿回去分给伙计们抽,比给我强。老板坚辞不过,最后把网吧所有水电维修包给她,价随她开。那天夜里,阿斗翻来覆去睡不着,忽然伸手扳过七七的肩,瓮声瓮气地说:我媳妇儿,原来是个高人。

后来,小有才便一桩接一桩往外冒。

镇上举办首届旧物改造大赛,七七把阿斗捡回来的破自行车轮、废钢筋和几块发霉的实木板,焊焊锯锯,三天工夫做出一张能360°旋转的吧台凳。刷上清漆,木纹与金属冷光交错,像工业风里长出的老槐树。比赛那天,她让阿斗穿得人模狗样,自己躲在人群后。主持人问设计者是谁,阿斗被她一把推出去,只能红着脸上台领奖。台下闪光灯噼啪,阿斗捧着最佳创意奖的奖杯,胸口起伏得像跑完五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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