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不死不休1994年九月(1 / 3)
天儿总算凉快了点,早晚的风带着丝秋天的爽利。
可我这心里头,比三伏天还燥热,像揣着一团火,烧得我坐卧不安。
自打上回在市场上当众撕破脸,把张左明那点烂底子全抖落出来,我跟他们两口子(呸!
什么两口子!
狗男女!
)算是彻底结了死仇!
消停了没几天,幺蛾子又来了,而且这次,是冲着我最怕的地方来的——离婚!
那天收摊后,我揣着这几个月的积蓄,又找李姐借了点,凑够一笔钱,特意去了一趟区里的司法局下设的法律服务所。
接待的是个戴眼镜的年轻干部,姓刘,说话挺和气。
我红着脸,吞吞吐吐地把我的情况说了:男人赌博、欠债、跟别人同居、不管孩子、还跑来纠缠我要钱……问能不能离婚。
刘干事推了推眼镜,一边记一边说:“吴香香同志,按你说的这些情况,特别是对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属于‘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而且可能涉嫌重婚罪。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需要准备起诉状,写明事实理由,还有……最好能提供一些证据。”
“证据?”
我心里一紧,“啥证据?”
“比如,证明张左明和那个何芳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据,邻居证言也行。
还有他赌博、欠债的线索。
如果有他对你或孩子实施暴力、遗弃行为的证据,比如医院的伤情记录、报警回执,那就更有利了。”
刘干事耐心解释。
我心里凉了半截。
证据?我上哪儿弄证据去?张左明和何芳住哪儿我都不知道!
赌博欠债,都是听说,没凭没据。
以前他打我,都是关起门来,谁给作证?报警?那时候想都不敢想!
“如果……如果他死活不同意离呢?”
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
“法院会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最终也会判决离婚的。
就是时间可能会长一点。”
刘干事看我脸色白,安慰道,“你别太担心,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
从法律服务所出来,我手里捏着那张写满了注意事项的纸条,心里七上八下。
起诉?上法院?对我来说,这都是天大的事!
可一想到张左明那副无赖嘴脸,想到他像颗定时炸弹一样悬在我和孩子头上,我就知道,这婚,必须离!
再难也得离!
我咬咬牙,开始偷偷准备。
我托一个相熟、嘴严的客商,悄悄打听到了张左明和何芳在城郊结合部租的一间破平房的大概位置。
我还试着跟市场里几个可能知情的摊主套话,想看看有没有人见过张左明赌博,或者能证明他跟何芳以夫妻名义生活。
可大家都怕惹事,支支吾吾,问不出个所以然。
就在我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的时候,张左明找上门了。
不是来闹事,是直接找到了我租住的大杂院!
那天晚上,我刚哄睡力力和小花,正在灯下缝补衣服,就听见院门被拍得“砰砰”
响,伴随着张左明醉醺醺的叫骂声:“吴香香!
你个臭娘们儿!
给老子滚出来!”
我吓得手一抖,针扎进了手指头,血珠瞬间冒了出来。
力力和小花也被吵醒了,吓得缩在被窝里抖。
“吴香香!
你他妈敢去找律师?想跟老子离婚?做你娘的春秋大梦!”
张左明在外面踹着门,声音嘶哑,充满戾气,“我告诉你!
想离婚?除非我死!
要不然,这辈子你都别想甩掉我!
老子就是要缠着你!
缠死你!
不死不休!”
邻居被吵醒了,有人开窗骂,有人出来劝。
张左明根本不理,借着酒劲,越猖狂:“都听着!
吴香香是我张左明明媒正娶的老婆!
她想离婚跟野男人跑?没门儿!
除非我死了!
她生是我张家的人,死是我张家的鬼!”
我气得浑身哆嗦,血往头上涌!
我猛地拉开门,站在门口,死死盯着他:“张左明!
你撒什么酒疯!
滚!”
月光下,张左明衣衫不整,满身酒气,眼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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