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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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黄美是扬州人,举人身世,在东京开封府做通判,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也算个有头有脸的文化人 + 小官。信里写得特别客气:“表弟啊,你来东京玩玩呗,一是咱哥俩叙叙旧,二是我给你谋个前程,让你也当个小官,风光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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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苗一看这信,眼睛都亮了 —— 东京啊!那可是大明朝的首都,相当于现在的北京,繁华得很,遍地是机会。他早就想去看看,一直没借口,现在表兄主动邀请,还能帮他谋官,这不就是 “天上掉馅饼” 吗?

正房李氏一看他这激动样,赶紧劝:“老爷啊,之前那老和尚不是说你有灾,不让你出远门吗?东京那么远,路上不安全,家里钱又多,我还病着,闺女也没嫁,你走了万一出事咋办?要不别去了吧?” 要是老苗这会儿听老婆的话,后面的事儿就都没了,可他偏不 —— 典型的 “大男子主义上头”,觉得老婆头发长见识短。

老苗当场就火了,指着李氏骂:“你懂个屁!男子汉大丈夫,生在世上,不能游遍天下见世面,不能当官光宗耀祖,跟在家里老死有啥区别?我肚子里有学问,兜里有钱,还怕混不到功名?表兄肯定有好事等着我,你别在这儿瞎叨叨,耽误我的大事!” 你看,这就是 “不听老婆言,吃亏在眼前” 的古代版,搁现在就是 “老公不听劝,创业(或投资)赔光钱”,道理都一样。

老苗说走就走,立马让苗青收拾行李 —— 你没看错,就是那个刚被他揍过、记恨他的苗青。老苗也是心大,可能觉得 “我是主子,他是奴才,再恨也不敢怎么样”,可他忘了 “狗急了跳墙,人急了杀人”。苗青表面上恭恭敬敬,心里早就盘算开了:“你让我收拾行李?行,我这就给你收拾‘送终行李’!”

收拾完行李,老苗装了两箱子金银(保守估计得有几千两),还有一船货物 —— 可能是扬州的绸缎、茶叶之类的特产,准备拉到东京卖个好价钱。然后带了两个人:一个是小仆人安童,大概十七八岁,机灵又忠心;另一个就是苗青。临走前,他还嘱咐刁氏和李氏:“家里就交给你们了,我去去就回,等着我当官的好消息!” 说完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压根没注意到苗青嘴角那抹阴笑。

那时候是秋末冬初,天儿已经凉了,风一吹就透,老苗一行人从扬州码头上船,走的是京杭大运河 —— 这在当时是南北交通的 “主干道”,跟现在的高速公路似的,只不过交通工具是船。走了几天,到了一个叫 “徐州洪” 的地方,这地方可凶险了,书上形容 “万里长洪水似倾,东流海岛若雷鸣,滔滔雪浪令人怕,客旅逢之谁不惊”,翻译过来就是 “这河跟开了闸的水库似的,浪头能把船掀翻,声音跟打雷似的,谁见了都得慌”。搁现在,这地方得挂个 “5A 级危险景区” 的牌子,禁止通航。

到了一个叫 “陕湾” 的地方,天快黑了,老苗就让船家停船过夜。这一停,可就停出大事了 —— 他们搭的这船,压根不是正经商船,是 “贼船”!两个船夫,一个叫陈三,一个叫翁八,都是常年在运河上干 “谋财害命” 勾当的惯犯,专挑老苗这种 “有钱又没防备” 的土豪下手。

你说巧不巧,苗青一看这俩船夫不是好人,心里立马冒出个歹毒的念头:“这不就是老天给我的机会吗?我跟这俩哥们合伙,把老苗杀了扔河里,分了他的钱,回去再把那病秧子李氏弄死,家产和刁七儿就都是我的了!” 这心思有多黑?就跟现在有人见老板有钱,就想跟外人合伙卷走公司资产,再把老板干掉一样,只不过苗青更狠,连人带钱一起要。

苗青偷偷摸摸找到陈三、翁八,压低声音说:“我家主人箱子里有一千两银子(二十万),两千两缎子(四十万),还有好多值钱的衣服,你们要是能帮我把他弄死,这些东西咱仨平分,怎么样?” 陈三、翁八一听,眼睛都绿了 —— 这可是 “大买卖” 啊!俩人对视一眼,笑着说:“嘿,不瞒你说,我们早就看这老东西不顺眼了,正想动手呢,就等你开口了!” 真是 “臭味相投,一拍即合”,三个坏人就这么结成了 “杀人分赃同盟”。

当天晚上,天又阴又黑,跟墨染似的,连个星星月亮都没有,正是 “杀人越货” 的好时候。老苗和安童在中舱睡觉,苗青假装在船尾 “守夜”,其实是在等时机。快到三更天(也就是半夜十一点到一点),苗青突然大喊:“有贼!快来人啊!有贼偷东西!”

老苗睡得正香,被这一嗓子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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