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小说虚构演绎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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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谨按:昔者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

盖史者,所以记实也,善恶必书,使骄君贼臣知惧。

今述熙宁七年正月事,官家既有明诏,令直书无隐,臣等敢不竭诚秉笔,以存信史。

【熙宁七年正月】

春正月,帝以皇子佑生,大宴群臣于紫宸殿。

是夜,帝饮宴欢甚,归途感风寒。

翌日,疾作,症见口眼喎斜,左体不遂,言语蹇涩。

医官院奏报曰“风瘖”。帝春秋鼎盛,忽遭此厄,深以为忧,遂匿疾于外,唯楚王野、平章事安石、礼部尚书光等数人得入侍。

时太子新立,尚在襁褓。

帝忧主少国疑,恐神器动摇。

嘉王頵,帝同母弟也,性温和,好文墨,素不预政。

然帝疾笃,疑心渐起,或闻辽人细作窥伺王府,或闻市井有誉頵贤名者,帝意不能平。

帝欲试頵心,乃故泄“病危”之言于外,且召安石、光入福宁殿,屏左右,密语已意,欲观頵及群臣动静。

安石、光闻之骇然,伏地叩首,泣谏曰。

“陛下以手足至亲,而设阱陷之,非仁君所以待弟之道,亦非明君所以驭下之术。”

“恐伤天性,寒天下心。”

帝怒,谓其不体圣衷,幽二人于福宁殿侧室。

太后闻之,亟往劝,帝亦不听,语甚决绝。

宫闱震动,外廷汹汹。

楚王野闻安石、光被拘,太后泣还,知事急矣。

乃夜召皇城司凌峰、捧日军指挥使张继忠,出政事堂印信,权宜调兵,曰。

“事急从权,后罪某独当之。”

遂闭汴京诸门,亲率甲士围辽使馆及嘉王府。

辽使萧兀纳者,阴蓄异志,确遣谍者勾连宗室,散布流言,证据昭然。

野至使馆,令其降,不从。

野曰:“十息不降,以震天雷轰之。”

萧兀纳惧,乃降。

野命尽擒馆中辽人及暗桩,又收嘉王府上下,并西夏降主李秉常母子,俱械至东华门外。

时帝已乘“御辇”至城楼。野戎服提刀,于帝前历数辽使及从逆者罪,挥刀斩萧兀纳,麾军尽诛其党,血染御街。

复指嘉王頵,声言其“失察附逆,罪当死”。

又请并诛安石、光,及李秉常母子,以绝后患。言辞激切,状若疯魔。

安石、光于城楼闻之,初愕然,旋即悟其深意,相视泣下。

野更召己家眷,父母妻弟皆荷枷至,跪请帝一并治罪。

且夺起居注,逼苏轼改史。

苏子瞻慨然曰:“为江山社稷,某愿背此污名!”乃秉笔。

帝于城楼睹其惨烈,见野背衣尽裂,自鞭其身,血污狼藉,又闻其泣血高呼。

“臣可做千古佞臣!遗臭万年!但官家您!绝不能留千古骂名!”

帝大恸,幡然悔悟,泪下如雨,连呼:“朕错矣!朕错矣!”

帝既悟,乃止屠戮。

诏释安石、光,抚慰嘉王。

楚王野执家法,于帝、太后前,鞭笞嘉王頵十,数其“不孝不悌”之罪。

頵受责,事乃平。

事定,帝慨然谓群臣曰:“朕之过也,岂可令直臣代受污名?”

遂诏,尽今夜事,起居注当据实直书,毋得隐讳。

且命大朝,颁“罪己诏”于天下,明陈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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