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醉酒狂歌,千金一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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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伯早就得了王徽的吩咐,见李白要笔,立刻便有两名机灵的仆人抬着一张宽大的梨花木书案上来,笔墨纸砚,一应俱全。

那纸,是上好的宣州澄心堂纸,洁白如玉,质地坚韧。那墨,是名闻天下的徽州李廷珪墨,色泽漆黑,墨香清雅。

李白赤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的精壮胸膛,满身的酒气混合着冲天的豪气。他看也不看,随手抓起一支最大的羊毫笔,饱蘸浓墨,踉踉跄跄地走到书案前。

庄园里的管事、仆役、护院,听闻诗仙李白要在家主的亭子里作诗,全都悄悄地围了过来,一个个伸长了脖子,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惊扰了这位传说中的谪仙人。

王徽(王秀)站在一旁,亲自为他扶着砚台,心中激动万分。

他知道,接下来诞生的,将不仅仅是一首诗,而是王家数百年后,最重要的一件文化瑰宝,一张足以光耀门楣的烫金名片!

李白醉眼朦胧,看着眼前的白纸,胸中万千丘壑,无数的意象在翻腾。

他想到了初见这伊水庄园的震撼,想到了王缙“为官一时,产业传家”的远见,想到了王徽这个年轻知己的谦恭与豪迈,更想到了自己空有抱负却报国无门的愤懑与不甘。

所有的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都化作了笔下的狂草!

他猛地一挥手,笔走龙蛇,一个个大如斗的字迹,瞬间跃然纸上!

他的动作极快,仿佛不是在写字,而是在舞剑,是在抒发胸中的万丈豪情。那笔锋时而如高山坠石,力有千钧;时而如游龙戏水,飘逸灵动。

众人只见他笔尖飞舞,墨迹淋漓,一首长诗,一气呵成!

写完最后一个字,李白将笔狠狠地往案上一掷,墨点四溅。他退后两步,看着自己的作品,再次仰天大笑,笑声震得亭台上的瓦片都嗡嗡作响。

笑声停歇,他双眼一翻,竟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先生!”王徽眼疾手快,一个箭步上前,将他稳稳地扶住。

李白已经彻底醉死过去,嘴里还在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喝酒……喝酒……”

王徽哭笑不得,连忙吩咐仆人:“快,将先生扶到客房好生安顿,切不可怠慢了。”

安顿好李白,王徽这才转身,走回书案前,看向那篇墨迹未干的诗作。

只见雪白的宣纸上,一行行狂放不羁的草书,如同一条张牙舞爪的墨龙,盘踞其上。

《赠王徽伊水庄园》

君不见伊水东流去,奔腾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王公昔日安南策,声名赫赫动风雷。

文贞之名满天下,功成身退如尘埃。

不恋朝堂紫金贵,独辟庄园向阳开。

良田万亩连青山,琉璃窑火光照台。

富甲神都称第一,金玉满堂非凡才。

今有其子名王徽,谦谦君子气自来。

弱冠执掌千斤担,谈笑风生退狼豺。

邀我亭中饮美酒,牛肉肥鸡敞开怀。

一言说破我心事,浮名于我如浮埃。

人生在世需尽兴,何必摧眉向尘埃!

愿君常葆少年心,不朽世家万代开!

我欲乘风归去也,他日江湖再举杯!

一首诗读完,王徽(王秀)只觉得一股热血从脚底直冲天灵盖!

这……这简直是神来之笔!

诗的前半段,写尽了父亲王缙的功绩与智慧,从“安南策”的赫赫声名,到“功成身退”的超凡脱俗,再到开创伊水庄园这份基业的远见卓识,寥寥数语,便将王家第一代家主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间部分,笔锋一转,写到了自己。从“谦谦君子”的外在形象,到“谈笑风生退狼豺”的内在能力,再到“一言说破我心事”的知己之情,这既是对自己的赞美,更是对自己处理高力士家奴事件的肯定。李白显然从某些渠道听说了这件事,并将其化入了诗中。

而诗的后半段,则是李白自己的感慨和对王家的祝福。“人生在世需尽兴,何必摧眉向尘埃”,这是他对自己人生的重新定位。“愿君常葆少年心,不朽世家万代开”,这句祝福,简直比皇帝的圣旨还要金贵!

“不朽世家”!

这四个字,从诗仙李白的口中写出,仿佛一句金口玉言的预言,赋予了王家一种神圣的光环!

王秀看着这四个字,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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