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御前对。(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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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天下元气。冤狱一起,非止一人一家之痛。蒙冤者倾家荡产、身死名污;真凶逍遥法外,继续为恶;旁观者心寒齿冷,渐失对公道之望。一人之冤,可凉十人之心;十人之冤,可寒百人之志。冤狱迭累,则民心离散,国本动摇。”

“其三,蚀吏治根本。司法不公,首恶在吏。胥吏舞文弄法,官员贪赃枉法,初时或为钱财,久而习以为常,视律例如无物,视民命如草芥。此风蔓延,则清官难立,浊流横行,官场渐成染缸,白璧入内,亦化污浊。待到积重难返,纵欲整顿,恐需刮骨疗毒,伤筋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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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至此,林念桑的声音里带上了难以抑制的微颤。他眼前仿佛又浮现出父亲书房里那些泛黄的诉状,母亲深夜无言的泪水,以及那座已然易主的旧宅朱门上,日渐斑驳的铜钉。

他再次跪下,以额触地:“陛下,学生此言,非凭空臆测。林家旧事,陛下或有所闻。永昌十三年,家祖任刑部侍郎,因查办一桩侵吞赈银案,触及权贵,反被罗织罪名,下狱论死。其时三法司会审,证据矛盾百出,证词前后颠倒,然无人敢驳。家祖于狱中血书陈情,石沉大海;旧僚联名上奏,皆被留中不发。不过三月,定谳斩决,家产抄没,亲族流散。”

他抬起头,眼中已无泪,只有一片灼人的清亮:“学生那时尚在稚龄,只记得最后一夜探监,祖父隔着木栅握我的手,说:‘桑儿,记住,林家之祸,不在触怒何人,而在律法沦为私器。今日他们能用非法之手段构陷于我,明日便能以此手段陷害他人。法绳一断,无人能幸免。’”

殿中死寂。有老臣闭目蹙眉,有年轻官员面露震撼,亦有数人目光闪烁,避而不视。御座之上,皇帝萧玦神色依旧沉静,唯有搭在扶手上的手指,极轻微地收紧了。

林念桑继续道:“祖父赴刑后,林家凋零。父亲携家避居江南,以教书为生,日夜不忘申冤。然而十五年过去,案卷尘封,旧人零落,重审之望渺茫。学生幼时问父亲:‘为何不告?’父亲答:‘往何处告?司法之途已塞,唯有寄望于时间,寄望于后世有明君贤臣,能重振法纲,使覆盆之冤,终有昭雪之日。’”

他再次顿首,声音哽咽却字字铿锵:“今日学生立于殿上,非为诉一家之冤。林家之痛,不过是天下无数冤狱之一粟。学生唯愿以这微末身世为镜,请陛下照见:司法若失其公,则小民无处伸冤,忠良不得善终,奸佞弹冠相庆。长此以往,非但‘民为邦本’成空谈,恐社稷亦有倾危之虞!”

言毕,伏地不起。

余音似乎还在高大的殿梁间萦绕。香炉中的青烟笔直上升,在凝固的空气里慢慢散开。良久,皇帝萧玦缓缓道:“依你之见,当如何矫此弊政?”

林念桑直起身:“学生愚见,需从根与枝两处着手。根本者,在重树‘法大于权’之念。此念需自上而下践行——陛下及中枢重臣,当率先尊法、守法,不因亲故废法,不因利害曲法。每逢大案,宜公开审讯,允百姓观听,以司法之透明,养民众之信心。”

“其枝节者,在革新制度。一曰严防刑讯逼供,确保证据取之有道;二曰允准讼师助辩,使孤弱之民得与豪强对簿公堂;三曰建立冤案重查之常制,不拘年限,有疑必核;四曰严惩贪赃枉法之司法吏员,遇有冤狱,倒查追责,使操法柄者知所敬畏。”

他略一思索,补充道:“此外,学生以为可效法古之‘采风使’,定期遣清廉刚正之员,密行州县,暗访刑狱,直奏陛下。如此,则地方司法之实情,可绕开层层遮蔽,达于天听。”

皇帝沉默片刻,忽然问:“若朕命你参与清理旧案,你当如何处之?”

林念桑坦然相对:“学生必持心如秤。有冤者,虽布衣必力陈昭雪;有罪者,虽权贵不移律条。然学生亦知,司法之事,关乎性命名誉,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重证据、慎推断,不敢有丝毫轻忽怠慢。”

“若遇阻力重重,乃至威胁身家性命,又当如何?”

“学生祖父临终之言,时时在耳:‘读书人风骨,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林念桑目光清澈,“苟利社稷,生死以之。”

殿中又静了下来。皇帝萧玦的目光落在林念桑身上,久久未移。那目光复杂难辨,有审视,有沉吟,或许还有一丝极淡的慨叹。终于,他开口道:“朕闻昔有直臣,犯颜进谏,太宗皇帝纳之,喻为明镜。今日听卿一席话,可知民间疾苦、吏治沉疴,非虚言也。”

他转向众贡士:“诸生皆听清了?治国之道,不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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