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金镑辞追剿,瓷宴醉广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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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港城的晨光刚刺破云层,联军营地的号角便已吹响 —— 那是召集各超凡小队参与 “邪神信徒追剿” 的信号,尖利的声响掠过布满弹痕的城墙,却没能让风暴之眼小队的帐篷有丝毫动静。帐篷内,雷恩?豪斯正用一支银制钢笔,在羊皮账本上一笔一划地核算着收益,笔尖划过纸面的 “沙沙” 声,比营地的号角更让人心安。

“三根精金,每根按 100 克算,每克一千金镑,合计 30 万金镑。扣除教会‘净化税’和渠道损耗,实际到账 28 万 8 千。” 雷恩的声音平静,却难掩眼底的微光,他指尖划过账本上的数字,“按之前的分配方案,我 4 万 ,威廉 4 万 ,刀疤 4万 ,月季 4万 ,百灵鸟 4 万 ,学者 4 万 ,教授四万,康拉德和塞拉菲娜各 一万…… 算上之前棉兰港的分红,我的收益现在有 8 万 3 千多金镑。”

帐篷里的众人闻言,反应各异。威廉?特纳正瘫在铺着兽皮的行军床上,手里把玩着一枚从鱼人督军身上扒下来的深海珍珠,闻言吹了声口哨:“8 万?‘鹰眼’你这都快能买下利物浦半条街的工厂了!不过追剿邪神信徒?算了吧!” 他猛地坐起身,皮靴在地上踩出清脆的声响,“热带丛林里全是蚂蟥和瘴气,上次在棉兰港的雨林边缘走了一圈,我靴子里都能倒出三只吸血虫!有这功夫,还不如跟着强盛号去广州逛逛,听说东方的酒比伦敦的威士忌烈十倍!”

维克多?斯通靠在帐篷角落,擦拭着他的长管左轮,闻言只是微微颔首 —— 对这位前军人而言,追剿那些躲在丛林里的残兵败将,远不如守住现有的金镑实在。罗莎?月季抱着银狐卡洛斯,指尖挠着狐狸的下巴,附和道:“就是!卡洛斯最怕湿热了,上次在新加坡的雨林里,它掉了好几撮毛!而且我听埃德加说,广州有好多好吃的,比陈二师傅做的川菜还多样!”

埃德加?斯诺推了推金丝眼镜,手里的笔记本上早已记下 “广州美食清单”:“根据联军情报,广州是大顺帝国的通商重港,以‘食’闻名,有‘食在广州’的说法,白切鸡、烧鹅、艇仔粥…… 都是特色。” 阿基米德学者则抱着胳膊,目光落在帐篷外停泊的强盛号巡洋舰,补充道:“去广州也好,能近距离观察大顺的超凡体系和工业水平,比在丛林里追剿杂兵有价值。”

没人反对 —— 毕竟对风暴之眼而言,金镑已经赚够,没必要再去热带丛林里受那份罪。当天下午,他们便登上了强盛号巡洋舰,随着联合舰队的尾流,朝着东方的广州港驶去。

一、珠江畔的东方仪仗

七天后的清晨,珠江口的雾气还未散尽,强盛号巡洋舰的了望塔便传来了欢呼 ——“看到广州港的牌楼了!” 雷恩站在舰桥,顺着了望员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江面上,几艘悬挂着玄底金边蟠龙旗的大顺舰船正缓缓驶来,正是之前在新加坡见过的 “镇海级” 铁甲舰,铸铁装甲上的蟠龙纹在晨光下泛着冷光,与西方舰船的钢铁齿轮形成鲜明对比。

靠近码头时,更浓郁的东方气息扑面而来。广州港的码头被打扫得一尘不染,青石板路面上铺着一条从江边延伸至远处牌楼的朱红地毯,地毯两侧站着身穿明黄色号服的羽林军,手持长戟,戟尖镶嵌着黄铜虎头,每一个站姿都如同雕塑般规整。码头两侧的桅杆上,挂满了大红色的灯笼,灯笼上绣着 “欢迎” 二字,还有象征大顺的龙纹与祥云图案,在江风中轻轻摇曳。

最引人注目的,是码头中央那座高达十米的木制牌楼,牌楼顶端是歇山顶的设计,覆盖着绿色的琉璃瓦,檐角下悬挂着铜铃,风吹过便发出 “叮叮” 的清脆声响。牌楼正面刻着 “万国来朝” 四个鎏金大字,字体苍劲有力,两侧的立柱上则刻着一副对联:“珠江潮涌迎远客,粤海风清庆协和”,字里行间透着东方帝国的大气。

当强盛号的舷梯放下,一位身着深蓝色蟒袍的中年男子便带着一众官员迎了上来。他头戴黑色的翼善冠,冠上镶嵌着一颗鸽蛋大小的东珠,腰间系着明黄色的玉带,玉带上悬挂着一枚双鱼佩 —— 这便是大顺帝国的端王,负责接待联合舰队的最高官员。端王的面容温和,眼神却透着久居高位的沉稳,他身后的官员们则穿着各色补服,有绣着仙鹤的文官,也有绣着猛虎的武官,整齐地站成两列,目光恭敬却不失威仪。

“远道而来的诸位贵宾,一路辛苦。” 端王的声音浑厚,带着一丝南方口音,他微微拱手,行了一个标准的中式礼仪,“本王奉陛下之命,在此迎接各位。广州已备下薄茶与住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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