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对湖广的声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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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苏州府。

第二期《家国时报》已经加印了一万五千份,却在一天内卖到脱销,张溥和张采走路都带风,一整天喜气洋洋的。

在各界人士的呼吁下,虽然距离下一期《家国时报》的发行只剩两天,第二期《家国时报》仍然决定再加印一万份,算上江西的需求,肯定也能卖完。

之所以卖的这么好,是因为第二期《家国时报》上有一条爆炸性新闻,湖广的青年士子领袖杨之易和杨之斌,手执太祖皇帝的御制《大诰》,准备把王美甫等四位贪官扭送京师!

这个消息太炸裂了,大家争相抢购第二期的《家国时报》,都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除了客观报道,另外还有一篇署名“杀虫队员”的评论文章,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

杀虫队员在这篇文章中,列举了官场上种种的贪腐乱象,然后给大家算了一笔账,最后得出一个以偏概全的结论,大明朝廷每年年收入的百分之八十,都被各级官员贪污了,朝廷岁入不到两成……

严重的夸大。

大明朝的贪污现象的确很严重,但是就像林恭章和杨一筐一样,大头被用来拆东墙补西墙,真正有权有势的官员想要捞钱,都有其他渠道,就像当年的杨涟一样。

大明这么穷,是系统性的整体崩坏,贪腐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不是根本原因。

杀虫队员的这篇评论里,把一切问题都归咎于贪腐,是有意的误导。

但是读者爱看啊!

杨锐利用后世的资料,在这篇文章里爆了几个猛料,比如魏忠贤的生祠已经建成了几十座,还有几十座在建中,总计耗费上千万两白银……

又比如浙江巡抚潘汝桢,在西湖岸边为魏珰修建了第一座生祠,总共花费十五万五千两白银,造价成本却不到三万两,潘汝桢上下其手,截留了一万两银子,另外还有十多万两白银不知所踪……

潘汝桢其实有点冤枉。

他截留的一万两银子,主要用于巡抚衙门的各种额外花费,虽然没有用到民生百姓身上,却真的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

为魏忠贤建生祠,其实是一种变相摊派,潘汝桢向杭州本地的缙绅富商敲竹杠,逼着他们“自愿”捐献了十五万五千两白银,大头被送往京师,以解朝廷燃眉之急,潘汝桢自己只截留了一万两,已经很克制了。

《家国时报》的读者却炸了!

街头巷尾,人人都在痛骂潘汝桢,痛骂阉党。

在杀虫队员的这篇文章中,又花费不少笔墨,对朱元璋的洪武朝做滤镜式美化,描述了一幅水晏河清,没有贪官,百姓都能安居乐业的盛景,然后得出一个有力的结论——祖宗之法不可废!

如果还像洪武朝一样,百姓可以手执《大诰》,把贪官污吏扭送京师,大明朝就不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杨家扭送王美甫等四位贪官,犹如一声春雷,开创了一番新气象,朝廷如果能够抓住这个契机,搞一场轰轰烈烈的反贪倡廉,大明中兴指日可待……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陕北农民起义已经拉开序幕,大明王朝就像一位进了ICU的危重病人,想办法紧急抢救,争取多活两年,才是最重要的。

大多数读者,却觉得“杀虫队员”说的很有道理。

能够保持理性的,总是少数派。

吃瓜群众都希望吃到大瓜。

明末的大多数人,甚至包括统治阶层中的一部分人,都对这个操蛋的腐朽王朝憋了一肚子气。

在这篇文章的末尾,杀虫队员对社会各界发出诚挚的呼吁,像他一样也成为一位“杀虫队员、,清除官场上的所有蛀虫,还大明一个朗朗乾坤。

另外还有一篇署名“观察者”的文章,详细介绍了《大诰》的前世今生,从法理上阐明和论证,《大诰》并没有被废止,仍然具有法律效应……

总之一句话,杨之易和杨之斌兄弟扭送贪官去京师,是合法的,应该受到各级官府的保护。

“观察者”又在文章中提出建议,设立不明财产来源罪,官吏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如果数额巨大,就会因此获罪。

监察院应该督促立法,建立财产公示制度,所有官吏应该定期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布财产数额,与不明财产来源罪配合执行……

从南直隶到浙江,再到江西北部的富庶地区,无数人在传颂这两篇文章,群情汹涌,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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