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双头案(1 / 2)
见过众人之后,苏无忧便安排众人各司其职,自己则跟着崔走诏去了自己的公房。
一路上这位崔郎中,对着苏无忧是极尽谄媚,就差背着苏无忧去公房了。
“崔郎中,你姓崔,不知可是跟博陵崔氏~”
苏无忧看着眼前这个有些灵活的胖子,有些好奇的问到。
“哈哈~侍郎多虑了,这我认识人家博陵崔氏,人家却不认得我啊!”
看着崔走诏这副样子,苏无忧也没有再多问。到了自己的公房,苏无忧虽然已经想到了崔走诏弄的会有点夸张,还是有些吃惊。
“崔郎中,这恐怕有些不符合官制吧。”
“侍郎放心,我们刑部自周朗周尚书那里,就是这番,您不必多想。”
崔走诏看四下无人,这才有些小声的告诉苏无忧,这刑部里面的许多道道。
……
坐在自己豪华至极的公房里,苏无忧看着自己桌案上摆放着的一大堆案卷,这还只是刑部负责审核的很少一部分。
大部分下面的官吏能办理的已经处理过了,能到苏无忧案上的,都是一些比较复杂的,或者情形比较恶劣的。
就像苏无忧随手拿起的这一本,案卷中记载,大唐安州的某个县城里。
有一屠夫,因为口角,连杀木匠家一家三口。县衙判的是斩立决,苏无忧拿起案卷翻看了一下,觉得没什么问题,便直接批了。
刑部的主要功能也就是这个,各地百姓,七品以下官员的各种刑案卷宗都送到这里,如果没有没有什么问题,刑部批准就是。
如果有问题,则打回重审。如果问题严重,刑部则派人督察。这权力,不可谓不大,也不可谓太大,因为有太多操作空间。
只要人家卷宗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刑部就只能批准,当然了这其中刑部也会随机挑选一些复查,要是被查到有问题。
那好了,恭喜你可以喜提九族消消乐了。
苏无忧看了半天,都是些杀人放火,抢劫奸淫重案,苏无忧的批复都是从重从严。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某县有个拐卖儿童的人贩子被打死的事,苏无忧不但赞同了县令杀人者无罪的判词,还以刑部的名义奖了那人几吊钱。
从此之后,再遇到这种案子,苏无忧的这次判决就可以成为一个常例了。
批复完了这个案子,苏无忧又拿起一本卷宗,这个案子倒也有些离奇。
案中记载,淳安县某村,有刘家子娶妻当夜,新婚之夜房屋却突然起火。
村民虽然竭力救助,但是无奈火势太大,足足烧了一个时辰,等到大火被扑灭之后,整个新房已经被烧成了灰烬。
村民进到屋内却被吓得大惊失色,只见屋子里门口躺着一具尸体,已经被烧成了焦尸。
而离尸体不远处,则有一个被烧的半焦的头颅。见此情景村长立马叫了村民去县衙报案。
这位县令倒也是个勤政的,接到村民的报案后,连夜便召集仵作、衙役亲自赶赴出事现场勘查。
知县带着衙役仵作来到村里,发现起火的新房位于村子东头,是个独立的院落。
此时大火已经熄灭,但是残留下来的残骸还冒着青烟。
带着仵作进了屋,让仵作进去查验尸身。只是这仵作确是能力一般,看了半天连一尸一头颅,是男是女都没办法确认。
知县有些生气,让你查验,连尸体看女都看不出来,要你这仵作何用?说完知县便亲自上手查验。
这知县看了尸体一会,便看出这具尸体是个男尸,并且知县还在这尸体脖子上发现了刀伤。
而那个烧焦的脑袋,知县则细心的在还能看出点轮廓的耳朵上,发现了一个耳洞,因此判断出这是个女子的头颅。
这可就不是火案,而是凶杀案了。而且还是性质非常恶劣的凶杀案。
小夫妻的新婚之夜,丈夫被砍死,妻子被砍下头颅,身体却不知所踪,并且杀人之后还放了火。
此事一出,当地立马是传得沸沸扬扬,老百姓民怨沸腾,甚至有百姓自发前往县衙请愿,知县压力之下,限期县尉十日内破案。
只是这案子查了快七天,确是一点线索都没查到。知县无奈之下,只得将此事上报给了州里,州里也是十分重视。
派来州里的司法参军专门下去督察办案,并且刺史也是给了十日的期限。
终于这位司法参军倒是不负众望,不过七天便查出了案情。卷宗上写到,杀人者乃是新娘青梅竹马的邻居冯某。
这冯某对新娘一直是心生爱戴,只因自己生活贫苦,那新娘便嫁给了临村富裕的刘建。
这冯某因此怀恨在心,当天夜里趁着夜色,潜入了刘建家里,杀死了刘建夫妻,并且割下了新娘的头颅,并将新娘的尸体扔下了宁江。
临走之时又一把火烧了刘建的家里,并且司法参军陈沐还在冯某家里找到了杀人的柴刀跟血衣,因此证据确凿,便将那冯某判了斩立决,上报刑部核准。
只是苏无忧越看,却越觉得不太对劲。
其一,刘建被杀后,显然是杀人者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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