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以父之名】教之奥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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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和本子此刻正静静躺在桌子上。

诡梦便是以这种形式,将死亡的权柄,以这样一种看似儿戏、实则致命的方式,送到了这群懵然无知的少女中间。

而身为诡梦的参与者,她们显然,对此还一无所知。

这样危险的东西,无疑是破解诡梦的关键道具,林夕怎么可能让它们落在其他人手里?

然而,就在林夕盘算着,如何找机会将审判之笔和笔记本拿到手里的时候,寝室门‘吱嘎’一声轻响,又一个女生走进了房间里。

林夕意识中的眸光骤然一紧,锁定在了这个最新出现的女生身上。

一个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的人。

他曾见过照片,当然认得这张脸的主人。

李敏!

凶煞案中,那名被割颈的死者。

现实中的她,早已经是一个死人!

随着李敏走进寝室里,刚刚还活跃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诡异起来。

大家都没再说话,也没人跟李敏打招呼,都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床铺位置,开始做着入睡前最后的准备。

李敏板着脸,似乎也没有想和谁说话的兴致,径直走到韩曼曼的下铺位置,用力将小皮包摔在床上,看起来有些烦躁,不知道又是谁惹得她不高兴。

“都说了不准碰我的床!又是谁弄得?”

看到床铺边缘的褶皱,李敏转过身,黑着脸喝问。

大家都只当没听见,转头忙着自己的事情,无人理睬。

那是刚刚韩曼曼和夏美妮打闹时不小心蹭到的,此时两名当事人,一个在睡觉,一个在卫生间,自然是没人回应她。

气愤的目光在几人身上环视一圈,半晌无果,最后她‘哼’了一声,骂骂咧咧地兀自扯下床单,换了一张新的铺上去。

看起来,似乎是有一些洁癖。

而此时,林夕的意识一分为二,一边紧紧盯着桌上的审判之笔和本子,一边陷入了凝重的沉思里。

李敏的出现,看似合情合理,却意外透露出离奇的诡异。

并不是因为现实中的她已经死去,这种死而复生的情况在诡梦里出现,有过不止一次的先例,还不足以令林夕惊疑。

让他疑虑的根源所在,是人数!

资料中虽然没有提及沈柔所有室友的名字,但寝室的照片林夕清楚看过,那是一间八人寝室,房间里对称摆放着四张上下铺。

而此时的寝室里,却有十张床位!

靠窗的位置左侧,上铺是沈柔,下铺是夏美妮。

右侧,下铺没有人,上铺是凌雪。

中间左侧,上铺是韩曼曼,下铺是李敏。

对应的右侧,上铺是江飒,下铺是正躲藏在里面的林夕自己。

而在靠近门口的位置,仅在右侧有床铺,上铺是顾悦,下铺是包玲玲。

如果说诡梦仅仅是为了将林夕这个‘闯入者’合理地安排在寝室里,多出来一组床铺,倒也没什么问题。

可疑点在于,寝室里的人数对不上!

现实中,沈柔已知的室友有李敏,田娜娜,两个都是已死的人。

也就是说,还有其他五名室友不知身份。

但现在的寝室里,除了沈柔和李敏外,还有夏美妮,韩曼曼,凌雪,江飒,顾悦,包玲玲。

六个人!

加上林夕,以及自始至终没有出现的田娜娜,正好凑齐了十张床铺。

这也就是说,田娜娜的位置并没有被谁替代,而是在这六个人里,其中有一个并不是沈柔的室友!

是被诡梦混进来的!

但这个人究竟是谁?被混进来的用意又是什么?此时林夕还无法得知。

当然,最大的谜团还是关于审判之夜。

那一条条规则,在其他几位女生看来或许困惑,但久历诡梦的林夕,早已经在规则被宣读出的刹那,将其一一拆解。

【审判之夜】——无疑在预示着,今晚,诡异将会真正降临。

【凡有罪之人,当受神罚】——何为有罪?答案尚不清晰,但神罚必定意味着死亡。

【执审判之笔者,可书罪人审判之名,定其罪责,裁其刑罚】——顾名思义,只要用审判之笔在本子上写下被审判的罪人名字,这个名字的主人,同样会死。

【执审判之笔者,不可无故作见证,乃受十诫,承灭世之刑】——这一条尤为需要慎重对待。

以林夕理解的意思,应该是不可以在本子上乱写名字,否则不仅书写的人被视为有罪,恐怕所有人都会受到牵连,灭世…或许代表的便是诡梦崩毁,尘埃不留。

这正是林夕刚刚想要不惜一切阻止顾悦乱写的原因所在。

至于最后一条…

【七罪不净,轮回不止,直至…永堕无间地狱】——很明显,被审判的罪名有七种,若是不能将罪人全部刑处,诡梦便无法破解。

“七种罪行…难道是,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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