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七章人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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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花城没答,只缓缓抬起右手,掌心向下,五指并拢,像压住一捧即将沸腾的水。他精神力凝成一道无形的、温厚如晒暖棉被的指令流,顺着空气中的微震,稳稳覆上野猪王的额骨。

“出去。”他开口,声音不高,却字字凿进对方听觉皮层,“吃草,吃虫,吃蛇,吃老鼠。天黑前,回来。”

野猪王浑身肌肉骤然绷紧,脖颈鬃毛根根竖立,眼中那点困惑瞬间被野性撕碎。它仰头,对着长空发出一声震得树梢簌簌落雪的长嚎——不是怒吼,而是号角。紧接着,它转身,后蹄猛蹬,撞开圈门旁半腐的松木挡板,轰隆一声撞进门外刚返青的桦树林。

林子里,一百零七头壮年野猪早已听见号角,此刻齐齐抬头,獠牙反光,蹄下泥土翻飞,如黑潮般汹涌而出,追着那道墨色背影奔去。

乌娜吉呆立原地,手里的吹箭滑落在地都不自知:“它……它真听懂了?”

“听懂了‘出去’,也听懂了‘回来’。”张花城弯腰捡起箭,指尖拂过箭杆上鄂伦春古纹,“但‘为什么出去’、‘回来后要做什么’、‘墙是什么’……它永远不会想。这就够了。”

他抬头望向远处山坳。那里,三只赤狐正悄无声息地伏在岩缝间,赤红皮毛与赭色山岩融为一体,唯有三双眼睛,亮得如同埋进地底的琉璃珠子——红宝石、黄宝石、黑宝石,正同步接收着张花城精神力传递的实时坐标。只要野猪王偏离预设路径超过五百步,或试图攀越鹰愁崖,三双眼睛就会同时眨动,狼群将在五分钟内完成合围。

“走,去看看马鹿。”他拍了拍手上的泥,“既然野猪能行,马鹿王……或许可以多加半滴。”

两人穿过晒场,经过正在用竹竿驱赶鹅群的李婶——她裤脚挽到膝盖,小腿沾满鹅毛,正骂骂咧咧:“这群扁毛畜生,比我家二小子还难管!昨儿偷吃了三斤苞米,今儿又刨了老孙家新翻的地!”话音未落,一只大白鹅忽地振翅而起,脖颈一拧,精准叼住她发髻上别着的柳枝,嘎嘎叫着飞上院墙,趾高气扬地踱起步来。

李婶气得直跺脚,抄起扫帚要追,却被张花城笑着拦住:“婶,留着那柳枝,鹅认得,以后训鹅就靠它了。”

“啥?”

“鹅记路靠气味,柳枝沾了您汗味,就是它的‘家标’。”他指指鹅群,“您看,那只带头的,是不是总往您院门口溜?”

李婶眯眼一瞧,果见一只颈项修长的雄鹅,每绕一圈必在她家柴垛前驻足三秒,昂首挺胸,仿佛巡视领地。她愣住,挠挠头:“怪了……我咋觉着它比我亲闺女还孝顺?”

张花城但笑不语。精神力悄然扫过鹅群,十一只成年鹅脑中皆有微弱金丝缠绕——那是他年前趁它们孵蛋时,以“助产安神”为名点在蛋壳上的微量金液。不为开智,只为强化它们对人类气味与声音的条件反射。如今,它们把李婶的咳嗽声当摇篮曲,把她家烟囱冒的烟当归巢信号,连她骂人的调子,都成了最安心的背景音。

马鹿场建在向阳坡,围栏换成了带倒刺的铁丝网,网外还挖了两道浅壕。此时近千头马鹿正散在坡上,啃食新发的蒲公英与车前草。鹿群中央,一头肩高近两米的雄鹿正与另一头角分九叉的壮鹿对峙,鹿角交击,发出沉闷的“咚咚”声,鹿鸣如钟磬交击,震得坡上野花簌簌抖落露珠。

“就是它!”乌娜吉压低声音,“上个月,它单挑赢了六头公鹿,现在鹿群里小鹿见了它,连奶都忘了吸,全趴地上装死!”

张花城目光锁定那头胜者。它左耳缺了一角,右眼下方有道旧疤,最奇的是额心有一撮纯白绒毛,在棕褐色皮毛间宛如一枚月牙。它赢了斗,却不倨傲,反而低头舔舐败者颈侧伤口,动作轻柔得像在擦拭玉器。

“它有慈悲心。”张花城轻声道,“这不是野性,是……某种雏形。”

乌娜吉怔住:“慈悲?鹿也懂这个?”

“不是懂,是本能里有了‘不杀’的间隙。”他掏出瓷瓶,这次取出的金液只有针尖大小,混入一小勺鹿血,再滴入三滴清晨采的松针露,“马鹿比野猪敏感十倍,稍过,它就会怕人,躲进深山,再难寻回。这一滴,只够它记住‘张花城’三个字的发音,记住我的气息,记住围栏外的山是它的牧场,而非牢笼。”

他缓步上前。鹿群骚动,纷纷后退,唯独那头白额马鹿昂首立定,琥珀色的眼珠静静映出他身影,瞳孔深处,似有星河流转。

张花城伸手,掌心向上,摊开那枚混着鹿血的金丸。阳光穿过林隙,落在丸子表面,折射出细碎金芒,恍如将整条银河攥于掌中。

马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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