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6 / 7)
门庆又问:“你在扬州哪儿住?回去以后别再惹事,好好过日子。”
苗青说:“小人在扬州城里住,回去以后肯定安分守己,再也不敢了。”
西门庆让下人拿了杯茶给苗青,苗青站在松树下,双手捧着茶杯,一口就喝了,跟喝 “救命水” 似的。喝完茶,他又磕了个头,转身就要走,西门庆又把他叫住:“等一下,底下的捕快、差人,你都打点好了吗?别到时候他们再找你麻烦。”
苗青说:“都打点好了,给了他们银子,他们答应不找我了。”
西门庆点了点头:“那就好,赶紧走吧。”
苗青如蒙大赦,转身就跑,到了乐三家,赶紧收拾行李。卖货剩下的一百五十两银子,他拿了五十两和几匹缎子,给了乐三夫妇,说:“乐哥,乐嫂,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谢谢你们救了我。” 乐三夫妇笑得合不拢嘴,赶紧帮他雇了牲口,苗青骑上牲口,跟丧家之犬似的往扬州跑,生怕晚了一步就被抓了 —— 这真是 “忙忙如丧家之狗,急急似漏网之鱼”。
不说苗青逃了命,单说第二天,西门庆和夏提刑从衙门下班,一起骑马走。到了大街口,夏提刑要跟西门庆分手,西门庆举着马鞭,笑着说:“长官,别着急走啊,到我家坐坐,喝两杯,咱哥俩聊聊天。” 夏提刑知道西门庆肯定有事儿,就答应了。
到了西门庆家,俩人进了大厅,叙了礼,去卷棚里坐下,脱了外套,下人递上茶。书童和玳安很快摆上了桌子,端上了下酒菜 —— 有鸡、猪蹄、鹅、鸭、鲜鱼,都是硬菜,搁现在就是 “满汉全席” 的简化版。俩人先吃了饭,收拾了桌子,又上了喝酒的菜,用小金钟当酒杯,银盘子当菜盘,慢慢喝着。
喝到一半,西门庆才慢悠悠地说起苗青的事:“长官,有个事儿跟你商量一下。昨天有个叫苗青的,找了个熟人跟我说情,还送了些礼。这事儿我不敢自己做主,毕竟是咱们俩一起管的案子,所以请你过来,跟你商量商量。” 说着就把苗青的礼帖递给夏提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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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提刑看了礼帖,心里早就明白了 —— 西门庆这是想分赃,还想让他一起担责任。夏提刑赶紧说:“长官,这事儿您说了算,我听您的。您费心办的事,我怎么好意思跟您分呢?”
西门庆笑了:“长官,你这就见外了。咱哥俩谁跟谁啊,这礼得咱们平分。依我看,明天审案的时候,就把那俩船夫和赃货送上去,不用提苗青。那个原告安童,先让他在外头等着,等找到苗天秀的尸首,再结案。这样一来,既办了案,又没人追究苗青,你觉得怎么样?”
夏提刑赶紧点头:“长官说得对,就按您说的办!这礼我要是再推辞,就显得我矫情了。太感谢您了,长官!” 说着就下席给西门庆作揖。
俩人又喝了几杯,夏提刑才告辞。西门庆立马派玳安拿了五百两银子(十万),装在食盒里,还带了一坛好酒,送到夏提刑家。夏提刑亲自在门口迎接,收了银子,还赏了玳安二两银子(四百块),给两个护送的排军四钱(八十块)—— 这就是官场的 “规矩”,收了好处,还得给底下人点 “辛苦费”,显得大方。
老话说 “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西门庆和夏提刑都商量好了,审案就是走个过场。第二天,俩人到衙门升堂,提控、节级、捕快这些人,早就被乐三打点好了,一个个都心照不宣。
衙役们摆好刑具,把陈三、翁八从牢里提出来。俩人情不自禁还想攀扯苗青,说:“大人,是苗青跟我们一起杀的人,他也分了赃!”
西门庆立马拍了惊堂木,怒喝:“胡说!你们这两个贼子,常年在运河上装船,其实是专门抢劫杀人的强盗!这个小厮(指安童)都供了,是你们拿刀杀了苗天秀,把他推下水,还把这小厮打落水,现在还有苗天秀的衣服当证据,你们还想抵赖?!”
说完,西门庆把安童叫上来,问:“安童,你说,谁杀了你主人?谁把你推下水的?”
安童早就被人嘱咐过(可能是捕快跟他说 “别提苗青,不然你也没好果子吃”),就说:“回大人,那天三更,先是苗青喊有贼,我主人探出头,被陈三一刀杀了推下水,我被翁八一棍子打落水,后来苗青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西门庆点点头,说:“你看,这小厮说得明明白白,你们还有啥好说的?来人啊,给我用刑!”
衙役们赶紧上前,给陈三、翁八上了两夹棍 —— 这刑具可厉害,一夹能把人的腿骨夹碎,再打了三十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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