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7 / 7)
,俩人疼得跟杀猪似的喊叫,没多久就昏过去了。
西门庆让人把他俩弄醒,问:“赃货呢?都藏哪儿了?”
陈三、翁八疼得实在受不了,就招了:“赃货大部分被苗青拿走了,我们分了一千两银子,已经花光了。”
西门庆也不深究,反正目的就是 “放过苗青,弄死这俩船夫”,就吩咐手下:“把他们的口供记下来,写好文书,连赃货一起送到东平府,让府尹大人定案。”
东平府尹胡师文跟西门庆是 “老熟人”,早就收过西门庆的好处。他看了文书,连审都没审,直接按西门庆的意思定了案,把陈三、翁八判了 “强盗杀人斩罪”,定在秋后问斩。安童则被保释出来,在外头等着 “找到苗天秀尸首后结案”—— 这其实就是把安童晾在一边,让他慢慢等,等时间长了,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
可安童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他知道苗青没被抓,主人的冤屈没报,就想着去东京找苗天秀的表兄黄通判 —— 黄通判是开封府的官,比清河县的官大,说不定能帮他报仇。
安童一路乞讨,好不容易到了东京,找到开封府黄通判的衙门,跪在门口不肯起来,非要见黄通判。黄通判听说他是苗天秀的仆人,赶紧让人把他叫进来。安童一见到黄通判,就哭着把苗天秀被杀、苗青买通官府逃脱的事儿说了,最后还说:“大人,苗青夺了我主人的家产,还花钱买通了提刑院的官,把他的名字划掉了,我主人的冤屈啥时候才能报啊?求您帮帮我!”
黄通判一听,气得拍了桌子:“岂有此理!清河县的官竟敢如此枉法!我这就写信,把你的状纸一起封好,你拿着去山东巡按察院里告状,巡按大人是皇上派来的,专门查贪官污吏,肯定能帮你做主!”
黄通判给了安童一些盘缠,让他赶紧去山东巡按察院告状。这一下,可就埋下了 “大雷”—— 苗青虽然暂时逃了命,但安童已经去告 “御状” 了;西门庆虽然暂时摆平了案子,但他收赃枉法的事儿,早晚得被翻出来。
书上最后用一首诗收尾:“善恶从来报有因,吉凶祸福并肩行。平生不作亏心事,夜半敲门不吃惊。” 这话说得太对了,不管你多有钱有势,干了坏事,早晚都得遭报应。西门庆现在觉得自己能一手遮天,可他忘了 “人在做,天在看”,巡按大人一来,他的好日子就快到头了;苗青现在觉得自己逃了命,能回家享受家产,可他忘了 “冤有头,债有主”,安童不会放过他。
亲爱的读者朋友,这一回的故事到这儿就暂时告一段落了,但《金瓶梅》里的 “因果循环” 才刚刚开始。咱们回头看看这一回里的每个人:苗天秀因为不听劝、太自大,丢了性命;苗青因为贪财记仇,成了杀人犯,虽然暂时逃脱,但早晚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西门庆因为贪赃枉法,看似摆平了案子,实则给自己埋下了祸根;安童因为忠心执着,死里逃生,还找到了为主任冤的希望。这就跟咱们现实生活一样,做人不能太贪、太狠,也不能太自大,多存点善心,多守点规矩,才能睡得香、走得正。咱们往后接着看,看看西门庆的 “好日子” 还能过多久,看看苗青的 “美梦” 会不会破碎,看看安童能不能为主任冤 —— 毕竟,好故事从来都不缺 “反转”,而 “善恶有报”,永远是最让人解气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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