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青出于蓝。(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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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新收了哪些学生的,还有农家子弟用歪扭字迹写下的读书心得。最后一封,是父亲林清轩的亲笔。

他展开信纸,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桑儿如晤。闻汝江南之行,功成而民不扰,甚慰。家乡近日收汝所寄俸禄,已按汝意三分用之:一修乡学,聘名师三人,童子就学者增四十余人;二浚河道,今秋虽雨多而未涝;三济孤寡,设义仓以备荒年……”

信至中段,笔锋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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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之事,吾虽远在乡野,亦有所闻。朱门浮沉三十年,所见党争倾轧多矣。汝今所处,恰似吾当年之位。然汝之心性作为,已远超吾之当年。尤可贵者,汝知朱门之浮沉可为前车之鉴,而不为枷锁所困……”

林念桑读至此处,眼眶微热。

林福在一旁道:“老爷让老奴传话:竹虽有节,过刚易折。清水可濯缨,亦可藏锋。”

“父亲……”林念桑望向南方,仿佛看见家乡院中,父亲与母亲对坐饮茶的身影。

林福带来的书信中,有一封颇为特别。那是邻县一位告老还乡的御史所写,信中详述了三十年前一场轰动朝野的“河工案”。

“是年黄河决堤,七州县受灾。朝廷拨银八十万两赈灾修堤,然至地方,实用于河工者不足二十万两。先帝震怒,彻查此案,牵扯官员百余,斩首者二十七人。然案结之后,新堤三年复溃……”

老御史在信末写道:“老夫亲历此案,深知贪腐如韭,割而复生。今闻大人欲立河工专款之制,老怀甚慰。然制度易立,执行难为。若无刚正不阿之人坚守,再好的章程也终成空文。”

林念桑将此信反复读了数遍,连夜起草《河工款项监察条例》。草案中,他创新性地提出“三方共管”:户部拨款、工部施工、都察院监察,三衙署各执一分印信,款项动用需三印齐全。此外,他还建议在河工驻地立“款项公示碑”,将每笔开支刻石公示,许百姓监督。

草案初成,已是鸡鸣时分。林念桑推开窗,晨光熹微中,院中那几株江南桑树已生出新芽。

草案呈上后,在朝中掀起更大波澜。

支持者赞其“开历代之先河,杜贪腐于未萌”。反对者则斥其“分权过甚,有违祖制”。更有甚者,私下散布流言,说林念桑此举是为博取清名,图谋高位。

这日散朝后,一位与林清轩同年致仕的老臣悄悄拦住林念桑,低声道:“贤侄,你可知三十年前提出类似谏言者,后来如何了?”

林念桑恭敬行礼:“请世伯指点。”

老臣摇头叹息:“那人名叫陈启正,时任工部郎中。他提出的‘河工款项公示法’,比你的草案更为详尽。结果三个月后,他被调任边陲苦寒之地,不足二年便病逝任上。”老人环顾四周,声音压得更低,“你父亲当年也曾支持此议,若非及时抽身,恐怕……”

“多谢世伯提醒。”林念桑平静道,“然今时不同往日。陛下锐意革新,朝中清明之气日盛。且念桑所为,非为一己之名,实为百姓之利。纵有风险,亦当一试。”

老臣怔怔看他半晌,终是长叹:“果真青出于蓝。你父亲当年若有你这般决绝,或许……”他摆摆手,蹒跚离去。

草案争议持续月余。这期间,林念桑收到父亲第二封来信。

信很短,只有一首小诗:

“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

来年更有新生者,十丈龙孙绕凤池。”

诗后附言:“吾儿且行且慎。为父在乡,每日于竹林散步,见新竹破土,常思:若无旧竹枯叶覆护,新竹何以御早春之寒?若无老干扶持,新竹何以立风雨之中?然新竹终将高于旧竹,此天地之理也。吾儿今为‘新竹’,当知所从来;他日成‘老干’,勿忘所愿往。”

林念桑将这首诗裱挂书房,每日对之沉思。

转机出现在秋汛之后。今秋雨水多于往年,但林念桑督办修缮的江南堤防无一溃决。反倒是邻近未及整治的两处河段决口,淹没农田千顷。灾情传来,反对新政的声音顿时减弱。

十月初八,皇帝在早朝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将林念桑的草案交六部合议。圣谕明确:“河工关乎社稷民生,林卿所奏深得朕心。着各部详议施行细则,腊月前定稿。”

退朝时,周明远走到林念桑身边,意味深长道:“林大人如今圣眷正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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