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0章 我想请问一下,你是不是人呐?(1 / 3)
孟奇吐出一口粗气,他继续说道。
“我想请问一下令人尊敬的陈大状,你是不是人呐?你为了打赢一场官司,可以去买通证人,可以去威胁证人,可以去开一些假的证明,在你心里没有正义,只有打赢这场官司而不择手段。
这件案子,清晰明了,却浪费了这么多人的时间和精神,而这些时间和精神,本来应该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而不是用在像丁蟹这样的垃圾身上。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的先生、女士,哪里出了问题?是法律制度错了吗? ......
孟奇推开洗手间的门,水珠顺着额角滑进领口,凉意刺得他一个激灵。镜子里的男人胡子拉碴,眼窝深陷,衬衫第三颗纽扣系错了位置,袖口还沾着一星干涸的威士忌渍——可那双眼睛,却像被冷水淬过的一把旧刀,钝,但亮,沉在混沌里,偏偏压得住所有浮躁。
他整了整领带,没打结,只是虚虚绕了一圈,又松开。他不配打领结,他告诉自己。一个连自己都判不清的人,凭什么给别人定罪或脱罪?
走廊尽头传来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清脆、稳定、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节奏感。露娜来了。
她穿着深灰法官袍,银线绣的紫荆花徽章在左襟微微反光,发髻一丝不苟,耳垂上只有一对极小的珍珠,素净得近乎肃穆。她没看孟奇,目光平直穿过他肩头,望向法庭大门,仿佛他只是走廊里一尊褪色的铜像,连余光都不必施舍。
可就在擦肩而过的刹那,她脚步微不可察地顿了半秒。
孟奇闻到了她身上熟悉的雪松香皂味——那是她大学时代用的牌子,十年没换。他喉结动了动,想说句“早安”,舌尖却像被砂纸磨过,发不出声。
露娜进了法庭,门合拢前,他听见她对书记官说:“传控方证人,第一位,尖沙咀街市肉档阿炳。”
孟奇没进旁听席,反而拐进了隔壁空置的调解室。他拉开随身皮包,从夹层里抽出一张泛黄的旧报纸剪报:《南华早报》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七日,头版标题是《误判致冤囚十三载,高等法院公开致歉》。下面是一张模糊的黑白照片,一个瘦削青年戴着铁链站在铁门前,手腕上还残留着淤青。照片右下角,有行铅笔小字:“林国栋,非凶手。我签的判决书。”
那是他亲手写的。
他把剪报折好,塞回包底,深深吸了一口气,才推开法庭侧门。
庭内已坐满。前排左侧是丁蟹家属——三个穿黑衣的女人,一个抱着婴儿,两个低头绞着手帕,眼角红肿却不敢哭出声;右侧则是方婷家人,她母亲坐在轮椅上,由女儿搀扶,脸色蜡黄如纸,嘴唇干裂起皮,每呼吸一次,胸口就剧烈起伏一下,像风中将熄的残烛。方婷本人坐在被告席后方第二排,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头发用一根红头绳束在脑后,安静得像一尊泥塑。她没看丁蟹,也没看孟奇,只盯着自己交叠在膝上的手,指甲修剪得极短,指节泛白。
丁蟹坐在被告席上,脊背挺得笔直,双手搁在木栏上,十指张开,指腹压着粗粝的木纹。他不像个待审的嫌犯,倒像个来听训的教员。脸上没有惶恐,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近乎悲悯的平静。当法警宣读起诉书时,他甚至微微颔首,仿佛在应和某段早已熟稔的经文。
孟奇坐下时,陈明仁正起身做开场陈词。他声音洪亮,逻辑严密,先抛出“证据链断裂”:监控缺失、弹道报告未附原始数据、关键目击者证词前后矛盾……每一处都像用镊子精准夹住伤口边缘,再轻轻撕开。
孟奇听着,手指无意识摩挲着裤缝里一枚硬币——那是他昨夜醉倒在公寓楼下,捡到的。港币一角,边缘磨损严重,数字模糊,却仍能辨出“1958”字样。他忽然想起,那年自己刚升任裁判官,第一次独立审理的案子,就是一起街头斗殴致死案。死者是个越南帮小混混,凶手是码头工人。证据确凿,陪审团一致裁定有罪。他判了七年。结案那天,工人家属送来一篮荔枝,红艳艳堆满竹筐,他收下了,还让妻子煮了糖水招待他们。
三个月后,新闻登出:越南帮头目供认,那场斗殴是设局,只为除掉抢地盘的工人。死者是帮派内鬼,故意引诱对方动手。
荔枝糖水的甜味还在舌根,而工人的孩子,已经在孤儿院住了两年。
孟奇闭了闭眼。
控方主控律师孟奇站起身时,全场静了一瞬。他没看陈明仁,径直走向证人席,对阿炳——那个满脸横肉、围裙上溅着猪油星子的肉贩——问了第一个问题:
“阿炳叔,您说您亲眼看见丁蟹拔枪?”
阿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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